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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鈺倫/採訪報導】房地合一稅草案11日行政院通過現送至立法院審議,目前規劃未來2年內短期持有的交易都得課徵45%稅率,因此不少民眾會想趕在新制上路前賣房,其實賣房稅金又以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佔大宗,因此若想節稅,除了常見申報自用住宅,享有優惠稅率減免外,地政士表示,對於短期持有者,在申報地價時以高於公告價值申報,就能省下超過一半的錢。
圖/不少民眾想藉賣房賺錢,而賣房時要繳的稅金以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佔大宗。
|申報自用住宅可享10%優惠稅率民眾若是現在賣房,房屋為2016年後取得,就得繳交房地合一稅;若房屋在2016年前取得者,則會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首先以房地合一稅來說,原本持有房屋1年內出售課徵45%稅率,
修法後延長為2年內出售適用45%稅率;原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將延長為超過2年、未逾5年;原持有2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延長為超過5年未逾10年;而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15%不變。凡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則出售房屋時課稅所得計算在400萬元以下者就免稅;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優惠稅率課徵,並且6年內以1次為限。再來,由於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稅率僅17%,因此也有不少民眾會選擇將部分個人房產移轉至公司,達到節稅效果。
|「一生一次」、「一生一屋」減免土增稅除了房地合一稅或是綜合所得稅之外,賣房時另外一項較大筆的稅金就是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課徵稅率為20%~40%,不過自用住宅稅率則僅10%,禾禮地政士事務所黃景揚地政士表示,出售的房子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標準,即可適用「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優惠稅率10%。
凡是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此屋;簽約買賣之前1年都沒有任何出租或供作營業的情形;房子是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是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約700平方公尺;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滿1年,房屋的評定現值必須是房屋基地的公告土地現值的10%以上,符合上述條件者即適用,並且一生限用1次。
但若是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者,其實還能使用「一生一屋」來節稅,不過條件就會比較嚴謹,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得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簽約買賣前5年內都沒有任何出租或營業情形;房子是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的;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是15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是350平方公尺。
此外,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持有期間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申請使用「一生一屋」10%的優惠稅率,並且可無限次使用。
圖/出售的房子若符合自用住宅標準,即可申請優惠稅率10%。
|以高於公告價值申報地價能省更多另外,針對現在短期持有的民眾,若想賣房可能會被課徵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因此,若想節稅的話,由於房地合一稅課稅基礎為售價減成本再減土地漲價總數額,而土地漲價總數額為現在申報地價減去前次移轉現值,黃景揚地政士表示,其中現在申報地價也可以透過自行申報移轉現值計算,使得土地漲價總數額愈大,所需課徵的稅就愈少。
雖然如此一來,土地增值稅的部分可能會變多,因為土增稅課稅金額為土地漲價總數額再乘以稅率,但是對於短期持有的民眾來說,土地增值稅的稅率一定低於房地合一稅的稅率,所以相較之下還是比較省。不過目前房地合一稅修法後也將研議將土地漲價總數額制定上限,因此若要使用此法節稅的民眾得多加留意。
Tips: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上路後,還是有許多民眾常搞不清楚,最常被誤認為賠售就無須申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出售房屋除符合免辦理申報者外,都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同時提醒民眾,若未依規定在期限內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後,將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且若有應補稅額,除了依法核定應補稅額發單補徵外,並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2項罰鍰擇一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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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稿玩家
《脫稿玩家》 故事描述一個銀行小職員 - 蓋伊 (萊恩雷諾斯)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做著無聊的工作,過著樸實無華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發現自己是一個暴力電玩中可有可無的配角,他想要突破現狀,但這個動作竟讓整個遊戲大變調,除了要挑戰層層關卡,還要拯救世界,更重要的是否能從C咖一躍成A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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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旺宏電子與鴻海科技集團8月5日共同舉辦簽約儀式,旺宏電子以臺幣25.2億元出售其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的六吋晶圓廠廠房及設備予鴻海,交易產權轉移預計於2021年底前完成。圖為(左起)旺宏電子董事長吳敏求、鴻海科技集團S事業群總經理陳偉銘、旺宏電子總經理盧志遠和鴻海科技集團董事長劉揚偉。(圖/中新社)上期專欄阿水提到上周月線有機會跟著國際盤挑戰月線,當時截稿前臺股還在一七二四七點的位置,隔日就大漲,一路往月線挑戰,最高來到一七六四三點。但阿水還是強調,正確的投資觀念不是猜猜樂,是讓投資人在正確的籌碼分析下,能大略知道可能的行情大小與方向,再從中看是要找現股,還是大盤相關商品的投資機會(如期貨、選擇權等)。目前全球疫情似乎有再度升溫的跡象,不過美股在截稿前由於「非農就業人口」的數據在八月六日非常強勁,也帶動了美股走勢。短線上讀者朋友會感受到,一下有好消息漲,一下又擔心疫情,結果股市又跌,尤其歐美與臺股已屢創新高及接近歷史高點之際,大部分的投資人都害怕買在高點套牢,所以持股愈抱愈短,害怕自己獲利回吐。但這種做法,對於不習慣隔日沖、當沖的投資人來說,很容易吃虧,因為當沖下決定的速度及盤中掃股的能力,並非幾個月就能訓練起來,不如反過來註意比如鴻海(2317)最近斥資數十億買下旺宏(2337)的六吋廠,為的就是電動車相關晶片元件,也因此可以試著從相關的上下遊類股中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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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買房的目的通常有兩大類:自住或投資。投資又可以細分為兩種:一種是長期持有收取租金,也就是當個包租公或包租婆;另一種是短期持有轉手賺價差,也就是當個投資客(不過我稱之為投機客,因為他們就像短線散戶一樣,標的一檔換過一檔,房子一間換過一間)。
一般民眾的購屋順序,通常是先有自住房,之後有多餘的資金,再買第二間、第三間房,來當包租公(婆)或投機客。由於本書以基礎理財為目的,因此專註於討論自住房。
富人創造現金流入,中產階級買進負債 假如買房是為了自住,那就是要打算解決居住的問題。當我們好不容易存到200萬元、300萬元的頭期款,是不是就要急著買房?這是一個值得好好思考的問題。如果你決定買房,就代表你要將這筆錢全數投入,然後每個月負擔房貸,持續20年或30年,而這筆支出真的是我們需要的嗎?有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呢?
我們先從居住的「需要」去思考。試想,出國旅行時,你都怎麼解決「住」的問題?例如:打算到日本關西來一趟「京阪神奈」(京都、大阪、神戶、奈良)之旅,旅客通常都是找飯店來解決住宿問題,總不可能委託當地的房仲業者,幫你在4個城市各買一間房子吧?同理可證,如果我們想要解決居住問題,並非只有買房,租房也可以是個解決方案。
暢銷理財書《富爸爸,窮爸爸》中有提到,富人、窮人與中產階級的差別:
「富人」:買進並且持有資產,創造現金流入。例如:持有定存就有利息收入、持有股票就有現金股利收入、買房出租就有租金收入。
「窮人」:只會花費,造成現金流出。
「中產階級」:買進並且持有「自以為資產」的負債。例如:拿大部分的積蓄去繳頭期款,沒有資產可以創造現金流入,然後跟銀行貸款買房。事實上,那是買進「讓現金流出」(每個月繳房貸)的負債! 此處點出了一個極為重要,不過,多數人都會忽略的觀念─貸款買房除了要支付利息之外,也同時放棄了用數百萬元的頭期款,去創造增值的機會。
先「存指數」再買房,資金運用更有效率 基於上述理由,假如我們優先買進資產、延後買進負債,就可以讓資金的運用更有效率。例如:將300萬元的頭期款,佈局指數化投資(存指數),靠著每年的股息,再滾入買零股,以6%年化報酬率計算,10年後會成長到540萬元、20年後變成960萬元、30年後更高達1,710萬元,等於分別增值80%、220%、470%(詳見圖5-1)。
晚幾年買房,同時讓資金有效率的成長,屆時將可以拿出更多的頭期款、減少跟銀行貸款的金額。每個月付出去的房貸變少,等於是減少現金的流出,也就是往《富爸爸,窮爸爸》所說的「有錢人」更接近一步。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一書中提到,歐洲、美國前1%的有錢人,也就是淨資產超過2,000萬歐元(約合新臺幣7億元)的頂級富豪,他們的房地產占總資產的比重大約是多少呢?平均是10%左右。
其餘90%的財產呢?多數是股票和公司持分。例如: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都是靠著經營事業、公司創造盈餘,所持有的股票市值隨著時間增加,才累積出龐大的財富。反觀多數的中產階級呢?恐怕是90%的財產都集中在一間房子上。
資產增值超過房價漲幅,就不用擔心購買力下降 或許有人會提出質疑:「10年、20年之後,房子也會增值,晚10年買房,不就愈買愈貴嗎?」沒錯,先不論薪水是否有可能增長,如果你只是把頭期款放在抽屜裡,或是存進銀行,不管晚幾年買房,對你的購買力都不會有幫助。
不過,把錢拿去「存指數」就不一樣了。房價跟指數都有可能會愈墊愈高,但是,如果10年後房價增值50%,你投資於指數的資產卻增值80%呢?當你的資產增加的速度超過房價上漲的速度,對你的購買力而言,房價根本不算上漲,還算是相對跌價呢!只要錢夠多,沒有買不到的房子。
當然,很多人選擇咬著牙買房的理由,常常是迫於現實,例如:屋子漏水可是房東不願處理;屋主收回房子,因此被迫搬家;甚至是為了結婚,而被長輩要求買房等。然而,只要你還有選擇的自由,請別忘了,買房不是解決居住問題的唯一方法,請務必把「暫時租房,把頭期款養得更大再買房」,列入考慮的選項之一。
本文獲得《Smart智富》授權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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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高效率理財術 教你存滿1000》/余家榮(效率理財王)/Smart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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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入典,事關您的住房
涉及買房、賣房、租房、養老
案例回放
2006年,李先生與許女士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2014年1月,患病的許女士立下遺囑,表示自己過世後,將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贈與其弟許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2016年初,許女士病逝後,許先生與李先生就該遺産對簿公堂。經查,這套房屋爲許女士婚前財産。
2016年11月,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判決該房屋歸許先生所有,李先生擁有該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權。法院判決後,李先生一直居住在該套房屋內,許先生未曾打擾。2021年初,李先生發現自己住的這套房子被妻弟許先生挂在某網絡平臺出售,擔心房子被賣了以後影響自己繼續居住,他持《判決書》來到洪山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居住權強制執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執行裁定,將該房屋的居住權登記在李先生名下。據悉,這是《民法典》頒佈實施後,武漢首例居住權執行案件。
3月3日,洪山區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洪山區政務服務中心,在不動産登記窗口向工作人員遞交了該案的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請不動産登記部門配合李先生辦理居住權登記。目前,該居住權登記已按規定辦理完畢。
【法律解讀】
居住權是什麽?它又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民法典》規定,居住權是爲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依據合同或遺囑而取得的,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居住權設立後,即使住宅的所有權發生變動或者住宅被設置了權利負擔,其他權利人也無權要求居住權人搬離。居住權人的權利遭受侵害時,他可以行使權利,要求侵權人排除妨害。
水晶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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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8日在臉書表示,國人這段時間最關心的疫苗數量、會議紀錄、國產疫苗三期實驗、政府官員接種名單,民進黨全用人數多的優勢給全部擋下。
其包括「擋採購充足的疫苗」、「擋范雲3+11的會議紀錄公開」、「擋EUA審查過程需公開直播、不讓全民檢視」、「擋衛福部重新檢討國產疫苗採購合約及購買價格」、「擋國產疫苗須經三期人體實驗後才能讓國人施打」。此外,還擋「公開第二類政府官員接種名單」、「拒絕調查民進黨社群中心主任范綱皓造謠散播假消息」。
一般認為造成疫情破口的源頭是綠委范雲等建議縮短機師隔離時間的3+11案,在野黨強烈要求公開3+11會議紀錄,以釐清真相及責任。但此案被執政黨以人數優勢擋了下來,網民為此大加撻伐,並公佈反對公開的62位立委名單。
名單如下:
范雲、莊程、陳歐珀、林俊憲、天麟、洪申翰、蔡適應、羅致政、陳柏惟、黃國書、何純、鍾佳濱、余天、林岱華、柯建銘、李昆澤、林宜瑾、劉豪、劉建國、劉芳、黃世杰、管碧玲、張宏陸、湯蕙禎、吳玉琴、許智傑、賴品、黃秀芳、林楚茵、陳瑩、周春米、郭國文、何志偉、陳素月、王美惠、邱議瑩、蘇巧慧、江永昌、王定宇、賴惠員、鄭運鵬、蔡易餘、邱泰源、陳秀寶、賴瑞隆、蘇震清、林淑芬、陳文、張廖萬堅、莊瑞雄、吳思瑤、沈發惠、蘇治芬、林昶佐、羅美玲、吳琪銘、陳亭妃、伍麗華、正宇、高嘉喻、吳秉叡、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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